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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 2022-01-27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

春节期间是食品经营和消费的旺季

同时也是食品安全隐患高危时期

为确保市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月26日发布

春节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选购年货食品要注意

注意选购新鲜食物,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食品。注意查看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必要时应询问食品保质期信息,切勿贪图便宜在无证食品摊点购买食品。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品,特别是少年儿童、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特殊时期,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等。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查看产品上是否有“鄂冷链”码,选购进口水果时,要查看水果是否有合法来源,是否有同批次核酸检测证明。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

二、欢度佳节勿忘餐饮安全

家庭囤货要适量,严格按照标签要求正确储存食品。冷冻冰鲜食品需放在冰箱冷冻室保存时,要与熟食分层存放。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应做到烧熟、煮透。家庭加工海鲜食品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量化等级高、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经营或卫生状况不良的场所消费。就餐时需要留意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冷荤卤菜、凉菜、冷食、生食。

订购外卖时,要选择信誉好的平台、证照公示齐全、距离较近的商家,尽量避免选择生食、冷食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餐食后请尽快食用。如您收到的外卖食品未加贴食安封签或封签已破损,您可以选择拒绝接收,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向网络订餐平台或拨打12315平台反馈处理。

三、践行文明健康餐饮理念

消费者要养成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搞攀比,做到用餐不多点、不铺张、剩餐要打包,不搞特殊化,不刻意追求珍贵食材。

广大经营者要倡导消费者合理点餐、理性消费,执行长江禁捕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规定,不加工、售卖野生动物、江鱼、江鲜等。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实行聚餐分餐制、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具。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

前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时,应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经营主体做好进店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相关工作。推荐使用自助购物结算、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

咸宁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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