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 冯瑶:维护网络交易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6·18”“七一”网购消费警示。
(一)专供商品要擦亮眼。在产品质量上“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实质上颜色、内件配置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电商专供”商品相对而言是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电商专供”商品一般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较多,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二)理性消费要防“套路”。面对商家的各类促销活动,消费者一定要理性购物,避免冲动而落入商家“套路”。对于“先涨后降”的说辞,消费者收集证据材料后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此外,消费者一定要看清并区分“定金”和“订金”,了解预售规则及时支付尾款,定金一旦支付,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退的;而订金原则上是可以退的。
(三)信息保护要养成。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下载APP,最好通过应用商店下载,不要通过网络搜索下载,防止落入山寨APP陷阱,养成信息保护的自觉性。不同的APP尽量设置不同的密码,以防密码被不法分子攻破,造成安全隐患。如果发现APP过度获取或者非法获取隐私信息,对个人信息安全存在威胁,第一时间截图并保存凭证,立即向公安、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权。
(四)勒紧钱包要防被“钓”。消费者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以防落入陷阱;货到付款包裹,要先验货再付款;遇到商家虚假促销、霸王条款,以及各类诈骗陷阱,可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和维权平台进行投诉,维护正当权益。
(五)谨慎拼购要防风险。消费者在参加拼团购物前最好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包括发货时间、退换货服务等,尤其是购买一些大件商品、贵重商品,防止售后服务不完善带来不必要的购物纠纷。此外,消费者需谨防低价陷阱,低于市场价多倍的商品要谨慎购买,仔细甄别,尽量选择大型、靠谱的平台进行拼购。
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商家,严禁一切利用网络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从事商业谋利;严禁非法销售与国家庆典名义相关的“特供”“专供”类商品和“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严禁利用网络销售长江禁捕目录产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