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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来源: 咸宁消费维权网 时间: 2020-05-06

咸宁消费维权网讯:近期,咸宁城区出现了免费赠送电子学习机,收取增值服务费的商业行为,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谨慎消费,为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购电子产品时,尽量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证照齐全的品牌专营店,并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购物凭证,票据上应注明购买产品的基本信息。

二、选购电子产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生产商名称、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生产日期、相关认证等。

三、选购电子产品时注意询问清楚有无额外费用,谨防不法商家利用服务费、咨询费或会员费等形式实施价格欺诈。

四、在电子产品及相关服务的购买、使用过程中,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身份证件、电话号码等),面对商家以各种名义赠送小礼品换取个人信息的行为都要谨慎待之。

市民朋友们如发现相关虚假宣传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形,或者其他诈骗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我局或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