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维权热线:12315 13177410383   繁体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11号消费提示:严禁城区居民自行外出购物, 为咸宁高新区增补疫情防控期间定点药店两家、定点商超两家

来源: 咸宁消费维权网 时间: 2020-02-18

咸宁消费维权网讯: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广大市民做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为确保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全区居民基本生活物资和药品(含防护用品)高效流通、供应精准、保障有力,根据城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从2020年2月18日零时起,严禁城区居民自行外出购物由单位包保干部、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和物业管理人员组成的“居民生活物资代购员”代购具体要求请按咸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城区居民生活物资实行集中配送或代买服务的通告》执行。

二、按照湖北省口罩进销模式由连锁药店供应销售防疫用品,各药店不得哄抬物价,屯积居奇,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三、为咸宁高新区增补疫情防控期间定点药店两家、定点商超两家:

1.增补疫情防控期间定点药店

①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书台街店  

地址:长江产业园内天洁国际城-华沙城 

联系人:杨阿梅   

联系电话:0715-8118969

②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横沟店

地址:咸安区横沟桥原供销社           

联系人:李胜伟   

联系电话:0715-8712899

2.增补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商超:

①高新腾辉超市          

地址:高新区公租房小区

联系人:韦恒15586785926

②高新保慧蔬菜鲜果超市  

地址:高新区创业公寓

联系人:周进15571551500

附:关于城区居民生活物资实行集中配送或代买服务的通告

关于城区居民生活物资实行集中配送或代买服务的通告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精神:“城乡所有村组、社区、小区、居民点实行24小时最严格的封闭管理,严禁住户外出,药品和必需生活物品可采取集中采购配送等方式进行”。为确保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全区居民基本生活物资和药品(含防护用品)高效流通、供应精准、保障有力,根据城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从2020年2月18日零时起,严禁城区居民自行外出购物。现将城区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街道(村、社区)成立由单位包保干部、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和物业管理人员组成的“居民生活物资代购员”,负责城区居民需求物资的接收、代购、发放及收款工作,实行统一品种、统一价格(主要为三种套餐:蔬菜水果、肉蛋奶、米面油),配送车辆送入小区指定的配送点。

二、城区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物业管理人员和“居民生活物资代购员”负责收集居民需求,报定点供应点负责集中配送。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居民生活物资代购员”负责,去定点供应点(定点商超)代买,自提发放。单位小区和单位自管小区由单位指定工作人员当代购员,做好代购服务工作。

三、居民也可选择线上网络订购下单,由接单的网络定点店负责配送到小区指定地点。

四、所有药品(不含治疗感冒、发烧、咳嗽三类药品)一律实行配送、代买服务。需要购买治疗感冒、发烧、咳嗽药品的居民,电话联系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专车接送至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筛查诊治。

五、各商超、药店必须有专人在入口处执勤,只允许“居民生活物资代购员”进入购买,严格禁止非“居民生活物资代购员”人员进入经营场所。

咸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