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在我市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我市商贸流通领域行业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市商务局副局长甘茂介绍,市商务局依据“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原则,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协同联动,积极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成品油、家政服务等商贸流通领域专项排查和整治;多手段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稳定市场经济秩序,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2021年度,我市商务系统开展单用途预付卡排查85次,检查发卡市场经营主体150家(温泉城区60家,其他县市区90家);开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23件,其中:关停证照不齐加油站8家,查获取缔非法经营柴油窝点28个,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55台,查处违规储油点27个,查处以新能源名义违规经营行为5起,清除捣毁非法违规油罐40个,查收柴油71.72吨,罚没收入33.8万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汽车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共6次,检查汽车、二手车及报废汽车经营商共29家,有效引导和规范我市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甘茂介绍,自商务部门12312投诉热线转并到“12345”政府热线后,商务部门不断拓宽投诉渠道,多方式广泛接受消费者诉求;同时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商务部门维权处理办结效能,让消费者维权之路更为顺畅、满意度更高。
2021年,全市商务系统共接收商务领域举报投诉(举报)576件,向执法部门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非商务部门职能)移交173件,已办结403件,办结率达到100%。
甘茂介绍,2021年市商务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维护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双重价值目标,营造了咸宁地区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